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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7-12   点击: 4

各教学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本科专业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办学水平与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全校本科专业进行专业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本科高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6号)、《湖南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湘科院校字〔2016〕88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与评价办法》要求,对全校本科专业进行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专业特色等方面的评估,全面考察各专业建设现状和成效,梳理问题,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努力与学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
二、 评估目标
    研究与梳理学校各专业建设状况,分析优势与特色、存在的问题及建设方向,加强新专业和薄弱专业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优势专业,同时为迎接教育部对我校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打好基础。
三、 进度安排
(一)自评阶段(2017年7月10日-9月10日)
    各学院要成立本学院专业建设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组织教师和学生开展自评,做好有关材料和数据的整理汇总,并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简况表》。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修订版)》>解读及评估材料准备参考》形成《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报告》
(二)材料报送(2017年9月31日)
    请各学院于2017年9月31日前,将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报告、各专业简况表(打印稿及电子稿)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支撑材料由学院规范整理留存,以备专家组查阅。
(三)专家评估阶段(2017年11月10日-12月10日)
    学校组织专家在审阅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报告和各专业简况表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及实验设施、观摩课堂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各学院各专业状态做出客观评价,形成写实性评估意见。
    评估专家组成员由教学质量管理处聘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学术水平高、专业建设管理经验丰富,且工作认真负责的校内外专家担任。
(四)诊断咨询阶段(2017年12月15日-12月28日)
    学校将根据各专家组对各专业的评估报告,邀请校内外权威专家进行诊断咨询,帮助学院解决专业建设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找准专业建设与发展方向。
四、 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充分认识本次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本学院专业评估各项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实事求是,认真填报材料,所填写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做到材料详实、数据可靠、有据可查,保证评估质量。
(三)各学院应充分利用本次专业评估机会,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本学院专业定位与发展目标,加强专业建设与整改工作,努力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2012年修订版)
2.湖南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简报
3.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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